一、组织领导
2012年鹿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94.07.01――1977.07.01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2年7月31日为界。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勤岗位及特殊岗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详见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6月16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计划表)。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2012年鹿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 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 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不收报名费。
五、面试
六、考察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 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 (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 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2012年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 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2012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0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 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书。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 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件:
2、2012年鹿寨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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