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政法类高等院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选调岗位2个,选调工作人员8名,资格条件详见《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的对象
具有公务员编制或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在职在编人员,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知识和警体技能;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及要求
选调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但须在应聘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教官岗位另享受每月1500元以上津贴。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形式。
2.报名时间
2017年6月6日至6月7日,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3.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2)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材料请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选调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学院政治处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要求及其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由学院选调领导小组择优推荐,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
1.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
2.综合考核主要采取访谈、调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1.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由我院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审批
根据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处401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57612
传 真:0771-5703110
附件:
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xls
2.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docx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