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贺州分院(贺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56年,是贺州市唯一一所市级的综合性公益一类差额拔款农业科研单位,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距贺州市中心66公里) ,现主要从事种植业为主的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现重点在粮、油、菜、果、食用菌、桑蚕等农作物的选育及栽培、试验、示范及推广,遗传育种规律研究、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研究、优质种子繁殖,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农药施肥、农作物贮藏加工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
全院占地约77公顷,其中科研试验用地65公顷。现有职工70人,设有办公室、科研科、生产科、园艺场、行政科、保卫科、财务科等7个二层机构,以及贺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和贺州市蚕种场2个下属二层单位。
为加强贺州分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适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和工作岗位
岗位代码 | 专业 | 学位学历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招聘人数(人) | 备注 |
Z-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技 | 农学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最低服务年限3年。 | 4 | 工作地点在贺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距贺州市区66公里,距信都镇中心3公里。 |
Z-2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酿酒方向)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技 | 农产品加工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最低服务年限3年。 | 1 | 工作地点在贺州市微生物研究所,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距贺州市区66公里,距信都镇中心3公里。 |
三、工作安排和待遇
聘用人员安排在广西农业科学院贺州分院从事农业科研工作,
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精神,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
1.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专家学者,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具体由我市和引进对象洽谈商定。
2.引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各类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人选,安居补贴40万元,生活补贴2000元/月。
3.引进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安居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1000元/月。
4.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20万元;其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15万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生活补贴800元/月。既有正高职称,又有博士学位者,可同时享受双份补贴。
5.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安居补贴6万元。
(二)人才公寓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租住人才公寓待遇,人才可拎包入住。
四、招聘方式
受贺州市农业局委托,本次招聘由广西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广西农业科学院贺州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简表》一式2份(见附件)
2.附件材料一式2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附件目录
(2)自荐书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附学校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书复印件
(6)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或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
(9)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10)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中的期刊,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11)学术成果证书(含发明专利)复印件
(12)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3)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14)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门)有关年度考核表、工作经历(含编制本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人事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无上述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3.电子材料
《报名表》《信息简表》及附件材料打包后发送至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E-mail:gxaasrsc@126.com(文件名格式:岗位代号-应聘者姓名,例如:“A-张××”,附件材料需扫描后按顺序编辑为word文档格式后提交)。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邮寄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与考试通知一并在广西农业科学院网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确需开考的,由贺州市农业局核准。
(三)考评
1.面试
(1)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团队精神和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按岗位分组,每个岗位为一组,每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农科院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广西农业科学院网和广西人事考试网。
3.考核
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后,由院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
(四)体检
各岗位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农业科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贺州市编办、贺州市人社局办理入编和增人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办公楼607、609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广丽0771-3245743,李正华0771-3276859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邮编:530007
网 址: http://www.gxaas.net
邮 箱: gxaasrsc@126.com
广西农业科学院贺州分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2017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