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经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院)委研究决定,现将拟录用李攀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录用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576138。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李 攀 | 男 | 1985.07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国学专业 | 博士 |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