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较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至1997年8月3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岗位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者。
三、报名
1.现场报名:在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政府楼五楼511室直接报名,联系人:苏琦,联系电话:0770-2818088。
2.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登陆防城港市政府门户网填写《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电子邮箱:fcg2818088@126.com。
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至8月21日。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考试。
(二)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参与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注意事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缺考、违纪或弃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将考察结果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无法按时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有效档案,及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在考核、体检中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则从应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1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