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8-02-26 11:37:21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民盟中央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职位名称及代码面试分数线姓 名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备 注参政议政部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民盟中央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参政议政部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10006003)

132.1

闫颖

033111632715

3月8日

上午

刘莹

033111732511

何佳

033132035012

王超甬

033133310628

马莉

033137270718

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10001015)

131.8

于璐

033111590822

3月8日

下午

 递补

 

 

陈璞茜

033112132025

康艳芳

033114173401

解雨晴

033132048825

尹明礼

033144020925

办公厅行政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10001016)

130.6

那鑫

033111524829

3月9日

上午

魏诗雨

033111601621

赵博文

033111732921

马晓啸

033114170205

陈静

033132047218

研究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10005002)

127.2

张成

033111350425

3月9日

下午

赵建华

033121021817

杨茜

033141330904

胡譞予

033142057829

史弯弯

033142060205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7日24时前传真至010-65590170或发送扫描件至minmengrenshichu@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7日上午9:30来我单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民盟中央机关新楼一楼报告厅,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北巷一号,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至少2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费明细单。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等志愿服务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8日至9日进行。

1. 3月8日

上午:报考参政议政部信息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办公厅秘书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3月9日

上午:报考办公厅行政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研究室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民盟中央机关新楼一楼1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北巷一号。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民盟中央承担。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5590170(电话)

010-65590170(传真)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民盟中央人事处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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