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考:2022贵州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
2022-02-17 09:40:01   来源:https://www.gzzzb.gov.cn/cmsFront/contentFront/105000/1160/1645018948404000.htm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公告由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招录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安排

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2366人,其中公务员1776人、人民警察590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附件3)的乡(镇、街道)职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毕业。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上五类人员统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2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

8.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职位。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12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为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截止2022年2月23日,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018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过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截止202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截止2022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生。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条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2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2年3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2月2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2月27日17:00至3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2月23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00元/人;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盛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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