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潘捷婵同志(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向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向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3日—2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城路49号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邮政编码:530100
监督电话:0771-6227184、0771-5509012
附件:
南宁市武鸣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南宁市武鸣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武鸣区 发展和改革局 | 南宁市武鸣区 物价检查所 | 科员010154001001 | 潘捷婵 | 女 | 壮族 | 171011502314 | 广西大学 | 122.4 | 73.1 | 3 | 1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