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9日至200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9日前)或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前);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户籍、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担任村“两委”职务满3年以上(含累计满3年),且报考时仍在岗。
2.定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3.大学生退役军人是指具备普通高校学历的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控制数人员、非实名制编制人员、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纪受过处分未期满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兴业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兴业县民主路1号)。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5)定向招聘岗位所需要材料: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乡镇政府印发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报考定向退役军人或大学生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因当前疫情原因,前来报名的考生需佩戴好口罩。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该岗位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以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二)发布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8日,实际时间以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3以上的(含1:3),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与考察公告。
(一)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需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延缓体检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小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据实撰写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发文聘用后,用人单位凭县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依法签订服务期限为3-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违反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现场报名时须戴口罩、量体温、扫码或出示健康绿码。如考生出现发热(≥37.3°C)、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二)考生应在报名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观察,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并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据实填好到考场时交工作人员核验。
咨询电话:0775-3910921 县人社局就业和人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75-3910858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