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鱼峰区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境保护、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服从管理,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违纪行为、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单位及领导的安排主要负责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环境执法工作等相关工作。
(二)单位及领导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资福利
鱼峰区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基础工资,根据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分别按照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150%、200%发放,并享受工龄工资补贴,工龄工资从聘用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150元/月,最高增资额度不超过1500元。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
聘用说明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缴纳社会保险。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相片”处需附有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鱼峰区环保局电子邮箱(yfqhbj@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鱼峰区环保局(柳州市静兰路34号鱼峰区司法大楼503室)现场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周秀芳;联系电话:3199089
鱼峰区环保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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