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防城港市留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安全保密开展监察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联合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对象看护人员80名,其中男性65名,女性15名。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岗位职责、性质任务
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时,在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管理下,履行留置措施看护工作职责任务;没有看护任务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管理下,开展训练、执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履行应急处突及备勤工作职责。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履行留置措施看护工作职责任务时,实行全天候24小时轮流值守勤务;没有看护任务时由防城港市公安局进行集中统一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现公安机关辅警人员,以及具有散打、拳击、游泳等体育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
(七)身心健康;
(八)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殊性,男性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含)以上;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留置对象看护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留置对象看护人员月应发工资标准3500元(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7月26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查阅招聘简章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8月10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6126282,联系人:徐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政治部727室)。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出现役证》,其他人员提供可证明相关身份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15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足球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四项中任意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实施,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笔试
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的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在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二楼1号会议室集中后统一进入考场。
八、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29日上午8:30,在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二楼1号会议室集中后统一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以上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将通过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防城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市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十一、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市公安局结合本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本候录库人员聘用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其他岗位(即:非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待遇。
如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岗位出现空缺,优先从本次候录库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执行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岗位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城港市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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