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2018-04-25 13:14:13   来源:桂林人才网   评论:0 点击:

因检察工作需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二、招聘条件(1)书记员4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

因检察工作需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1)书记员4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424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好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jyzgk3832335@163.com

五、报名时间

    201842420185月3日。

六、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简历一份,需要有照片;

④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所有证件原件一并带来,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翠竹路北巷14号)进行面试与笔试。核验身份进入候考室,未进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成本为34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73-3832335。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

0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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