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救助管理站是桂平市民政局下属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做好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性别: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的优先聘用。
6、学历: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吃苦耐劳,有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3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桂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桂平市第四中学旁社会福利院内)。联系电话:0775-3388236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桂平市救助管理站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
五、录取办法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放弃试用或试用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试用,试用期用满后,试用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桂平市市委常委会十三届第83次(扩大)会议的会议纪要》的规定执行(20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代扣代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行解决。
桂平市救助管理站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