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1-16 20:04:58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岗位:1 局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1名。2 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二、招聘条件:(一)局办公室文职工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岗位:

1.局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1名。

2.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局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

1.2016、2017年高校毕业生;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5.中共党员或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符合河池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或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根据职称、学历、工作年限调整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扫描件(或图片)、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发送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箱(hcfcxt@163.com)报名,同时提供1—3篇能够真实反映自身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和作品。

面试时,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河池市翠竹路51号)复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察人选。

(三)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是否符合河池市公益性岗位条件,请到河池市就业局服务大厅(地址位于南桥附件)咨询。符合条件且被聘用的,再由单位负责向市就业局申请公益性岗位。

(三)《劳动合同》签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四)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告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2259199,18907786464;联系人:牙先生。

 

    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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