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7-09-07 18:49:48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平桂区干部结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位8个共11人,其中参公编制5个共6人、事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平桂区干部结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位8个共11人,其中参公编制5个共6人、事业编制3个共5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科员以下层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科员以下层级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份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综合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94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未经本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7.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201794-9月10

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94-9月1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

1)报考岗位的主管单位为贺州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名材料径直送至贺州市平桂区委区政府办公楼206室平桂区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774-88365230774-8836632,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gjw8836632@163.com

2)报考岗位的主管单位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名材料径直送至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桂隆贸易大厦E206室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74-8832433,0774-8838903(传真),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grsjrsg@163.com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贺州市平桂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要求: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直接登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

3)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4)其它获奖印证材料复印件(如有)。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201795-9月11

由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开考。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本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代领。具体时间以选调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试(2017915日前)

1.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水平、公文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与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组织人员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方面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民主讨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及体检情况,由选调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民主讨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需公布的信息将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请各单位及参考人员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平桂区纪委办公室:

电话:0774-88365230774-8836632

平桂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774-88324330774-8838903(传真)

 

附件:1.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贺州市平桂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 共 贺 州 市 平 桂 区

贺 州 市 平 桂 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4

 2016061602443065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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