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直机关警卫中队是为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及市直机关单位办公大院提供安全警卫工作而组建的内部治安保卫队伍,以准军事化形式实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警卫队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业务技能条件: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熟悉保安员的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护和保卫技能。
(三)身体年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满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文化条件: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保安员上岗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优先聘用)。
二、工作职责(宗旨):
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机关的干部、职工提供保卫服务,不断推进平安、文明、和谐机关大院建设。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面议(五险分为个人和单位应缴两部分)。
四、工作地点:
桂林市直机关各主要办公大院。具体地点根据岗位设置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安排。
五、工作时间:
以8小时倒班为主,实行“三班倒”工作制。每月休息的天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六、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7年9月1日前,携带本人简历(含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户口、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前往桂林市临桂新区创业大厦210办公室填表,并统一安排面试。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773-2848017,0773-2848664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