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系统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15 19:22:33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至1999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四)计算机、电子信息、数学相关专业毕业(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广西人才网的相关链接(网址: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8:00至8月22日18:00。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流程,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50kb以下)。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成功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7年8月23日8:00至8月31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8日10:00至9月2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六)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广西南宁市,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10月中旬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同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广西人才网进行公布。

调剂结束后,调剂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确认。

2017年10月中旬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入围面试最低笔试分数线、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考核(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递补面试人选。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时,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得参加递补。

5.面试资格复审。

(1)邮寄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公告要求将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对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试。复审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7.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递补,并按流程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在广西南宁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考核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71-5710227

电子邮箱:gxgssyzp2017@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05

下载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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