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双双同志(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3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1楼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30219
监督电话:0771—4301605,0771—5509012
附件:良庆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良庆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 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 行政执法科员二(010106001002) | 黄双双 | 女 | 壮族 | 16101781713 | 横县农业局 | 114.5 | 76.6 | 3 | 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