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2017-07-11 09:13:27   来源:北海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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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划定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低于45分。按照《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规定。依据此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龙云等83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招聘岗位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工作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

5.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岗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等(中专、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8.报名登记表

9.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银海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银海区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认证证明;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周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一中学(解放路校区)(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对面)

四、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7年7月16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0779—3228392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9—3228436
    附件:1.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2017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后取消岗位情况表.xls

中 共 北 海 市 银 海 区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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