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2017年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根据《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陆雄等243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并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要求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地址:容县容州镇河南中路41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照顾加分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2)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3)少数民族考生凭身份证及户口薄;(4)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五、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4.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按《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联系电话:0775-5117909,传真:0775-5329527
邮 箱:rxsgb5117909@163.com
附:2017年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