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2017-04-02 14:11:08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决定,拟招聘书记员4名(不限男女)、电脑技术管理员1名(男),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决定,拟招聘书记员4名(不限男女)、电脑技术管理员1名(男),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2.自愿从事聘用书记员、电脑技术管理员的工作,服从安排,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检察工作;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4.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聘用制电脑技术管理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学历;  
  5.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聘用制电脑技术管理员应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技术维护和管理能力。  
  6.年龄在18至35周岁;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到本院政工科(院办公楼四楼)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三份;  
  (4)报名表一式三份(须有照片)。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3.面试  
  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主要测试侧重岗位基本素能及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需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6.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待遇按照本县财政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检察院院政工科  
  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 箱:lpjcy@126.com  
  邮 编:546600  
  联系电话:0773-7234079  

  附件:《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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