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四)有一定专业特长者、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消防战斗员
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0周岁,身高1.6米以上,未婚,身体健康,有汽车维修、篮球、通信、新闻报道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岗位二:消防车驾驶员
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40周岁,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驾驶证B照以上,有汽车维修、篮球、通信、新闻报道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日常管理: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部队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白天执勤训练,晚上休息,双休日原地休息,可按比例外出(每月安排8天回家休息),每年安排10天带薪休假。
分配去向:根据需要分配到玉林市本级城区消防队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合同期限:第一次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
工资等待遇由市政府财政供给,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如担任队长、副队长、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其它岗位),工资待遇为2300—6000元(按照级别档次确定薪酬,驾驶员工资待遇为3000—6000元)。住宿、服装、伙食按部队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
四、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和办法
1、应聘方式:应聘者将有关个人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于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或下午三点至五点,交玉林市消防支队司令部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5月31日。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中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请应聘者带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并复印一份递交。通过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岗位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地 址:广西玉林市一环北路82号(玉林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吴章钰
电 话:0775-2664891
手 机:13597379119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