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非实名制编制教师公告
2016-10-19 11:25: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机构编制事项清理规范的复函》(贵编办[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机构编制事项清理规范的复函》(贵编办[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制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文化基础课类适当放宽到非全日制本科)。
2.企业对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非实名制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在学校网站: http://www.ggszjzx.com公布。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文化基础课类适当放宽到非全日制本科)。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2016年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非实名制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的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20名,聘用待遇按贵港市财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6年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和《2016年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信息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一寸近期彩色相片3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10月20日—28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梁老师段老师  赖老师
联系电话:0775-4327488 0775-4328801
联系地址:贵港市南山路138号(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
邮编:537100
六、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
2.免费师范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企业工程师或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3. 招聘人员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聘岗位。
七、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与所报考的岗位(专业)对应,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答辩内容由招聘单位统一出题目,报考人员随机抽出2—3道题目进行答辩。
2.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日
3.面试结束后在在校内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八、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成绩相同,同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九、体检、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现行有关制度办理非实名制编制人员的相关聘用手续,报市教育局、财政局、编办备案。
 
附件:

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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