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2016-10-06 11:10: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书记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书记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我院书记员身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聘用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3、熟悉电脑操作。
  4、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聘用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10日。
  3、报名地点: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11楼),联系电话:2659939、2659882。
  四、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技能测试、速录和面试(内容待定)。
  2、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聘用书记员工资待遇与目前本单位聘用人员相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招聘事宜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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