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 招聘对象
户口为钦州市的复退军人、高中以上毕业生和优秀社会青年。
三、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气质佳,体重正常,无特殊缺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历条件: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适当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大队、中队交通协管员30人。
五、待遇
1.月薪2000元(含五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配发执勤制服。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复退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版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二)录用审批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审批录用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4楼412办公室(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
未尽事项请咨询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联系电话:0777-2812344。本简章由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