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定于2016年8月4日进行百色市乐业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按照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百色市乐业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8月4日(星期四)进行,请进入体检人选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8月2日-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当日在规定时间内持体检通知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通知书》由人社部门通知体检人员领取。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百色市乐业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0776-7928780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