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安辅警人员4名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意从事公安工作;
2.年龄20-25岁,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居住在防城辖区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4.要求工作细致耐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行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250号,即国正对面),联系人:温璧静,联系方式: 18007700400,0770-329711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报名者将个人简历于4月22日前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250号,即国正对面)。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待遇1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1500元(含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险种费用)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