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气象局2016年毕业生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广西气象部门面向各大院校招聘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国家统招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毕业时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广西气象部门201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见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等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方式
1. 请应聘《广西气象部门201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国家气象系统编制)》的毕业生于2016年3月31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gxqxjrsc@163.com电子邮箱,同时通过快递将纸质材料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毕业生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②毕业生就业意向表。
三、国家气象系统编制人员的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广西气象局通过广西气象局网站、有关设有大气科学类专业的院校去函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广西气象局对毕业生的填报志愿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中明确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数量大于3人的岗位,将采取优先筛选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3。
(三)面试考试。广西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的,按照面试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
(五)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广西气象局负责。
(六)考察。考察主要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七)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区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
(八)签署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在15天内与广西气象局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公示期满后,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应退回我局为其报销的路费和体检费用。若毕业生与广西气象局人事处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四、鼓励措施
1、广西区气象局给予邕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我区气象部门工作的,将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往返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2、新聘用的应届博士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提供9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3、新聘用到驻邕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供8年单位公租住房租住。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65641或5864940
联系人:韦定宁 谭丽梅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
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
Email:gxqxjrsc@163.com
邮编:530022
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www.gxqxj.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