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所工作需要,经请示市交通运输局同意,我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所用人需要,在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续聘,实行一年一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名,其中男性不少于6人。工作岗位具体根据我所工作需要进行安排确定。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热爱运管工作、能吃苦耐劳和对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高中以上及同等次学历文凭;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持有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手动档机动车;
6.年龄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熟练操作手动档机动车驾驶技能或财务、计算机、车辆维修等特长者优先考虑;有相应专业技术证书且工作经历有10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8日至3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四楼办公室(桂平市糖厂路口)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孔文,0775-3323766;钟海云,0775-3321593。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采取应聘人员亲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到我所办公室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桂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我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六)面试
面试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实施。面试分数相同时,具有熟练操作手动档机动车驾驶技能或财务、计算机、维修等特长者优先考虑。面试内容重点为应聘者的应变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个人情况介绍和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认知度的测评及机动车驾驶操作技能、业务技能测评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按我所招聘工作方案执行,我所有确定权及解释权。
六、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为1800元,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缴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不含住房公积金)保险。
七、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合格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所用人需要,在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续聘,实行一年一签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受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投诉电话:0775-338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