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那坡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5人
2015-12-22 10:01: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改善我县紧缺专业人才的现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

为改善我县紧缺专业人才的现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2016年度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广西大学

其他“双选会”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6850120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五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题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

4.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核

1.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审批与聘用

(一)审批

上报的拟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招聘工作小组及市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二)聘用

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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