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15-12-02 19:07: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河池市供销合作社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 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条件:科员不超过35周岁,副科级干部不超过40周岁,正科级干部不超过45周岁;

5.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熟悉计算机操作;中文、文秘、法学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 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8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78号,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面谈,确定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供销社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谈。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适岗比选,按1:3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跟班学习、调动和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考察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办公室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咨询。联系电话:0778-2103395,邮箱:hccoo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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