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聘用职位、职数: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3名,法律顾问助理3名,报酬面谈。
三、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熟悉县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六)应聘法律顾问必须从事律师执业三年以上。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公休日及全国放假日除外。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2.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与报名登记表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
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环江县法制办,也可直接送至环江县法制办。地址:环江县思恩镇江滨路98号环江县法制办公室;邮编:547100;电子邮箱:fz8827563@163.com,电话:0778-8827563.
五、确定聘用人员
1.综合考察。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确定人员;
2.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制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