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港市人才市场招聘见习人员5人公告
2015-11-06 09:58:34   来源:贵港人事人才网   评论:0 点击:

贵港市人才市场是经批准成立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现向

贵港市人才市场是经批准成立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

档案整理员5 人。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贵港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不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市人才市场302室),联系电话:0775—457510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个月,政府补贴9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人才市场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贵港市人才市场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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