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桂林市运输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2015-10-31 23:39: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运输执法协交通运桂林市输执法支队编制外聘用交通查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需要,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交通运输执法协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运输执法协交通运桂林市输执法支队编制外 聘用交通查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需要,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交通运输执法协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28名)。
 
  招聘协查人员28名。大学专科(含)以上。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协查人员较适合男性。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交通运输执法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米以上。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属交通运输相关专业或法律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有驾照、交通运输专业或有一年以上交通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协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桂林市福旺路38号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4楼办公室,联系人:黄倩,联系电话:0773-3843198。应聘者可直接从桂林人才网和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www.gljtyszf.com)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6日(双休日除外)。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国家公文处理政策规定、标准要求以及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一楼会议室,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汇总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告栏、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上对个人成绩和面试通知进行查询。

  4、获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聘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一楼会议室。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两门笔试科目的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到桂林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告栏、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人数档案关系统一由市劳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实行劳务派遣人员由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外勤协查人员:

  ⑴试用期1400元/月。

  ⑵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交通运输执法协查人员,月薪为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

  ⑶按规定发放法定假日加班费。

  ⑷年终一次性考核奖按考核结果奖励。

  ⑸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保险。

  四、工作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编制外聘用协查人员报名表。docx

  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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