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建筑、土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审计事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实际工作经验从优;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0日至1997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及相关专业管理技能。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须按照基本岗位条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4日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7:30到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政府大院4楼防城区审计局办公室直接报名,联系人:陈梦茵,联系电话:0770-2211231;
(二)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者登陆防城港市人才网,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fqsj2211231@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4 日止。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面试。
(二)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参与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3及以下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由本局中层以上业务领导(约7人)组成考官组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注意事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防城区审计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无法按时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有效档案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如出现人员空缺的,则从应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区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区审计局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工资待遇本科为2300元/月,专科2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80%,并享受五险。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防城区审计局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防城区审计局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211231、2211236
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