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消防安全惠及人民群众的目标,加快和规范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壮大消防队伍,现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11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高中或相应以上文化学历,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社会青年。
2、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或相应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取得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优先录用。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
1、志愿献身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符合以上条件,具有新闻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新闻、通讯写作,有公文处理经验、有图片处理、课件制作能力和取得国家颁发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二、聘用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桂公通[2007]293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09〕11号)文件,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伙食补助、服装、医疗等经费开支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并按规定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局拨到单位,由单位统一发放到个人。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附件《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应包含身份证、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近期5寸生活照各一张。
网上报名请将《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有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发送到gxbsty119@163.com信箱;当面报名请将报名材料送到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办公室(田阳县妇幼保健院后),联系电话0776-3213649。经大队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到大队参加笔试和面试。经笔试、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以总队、支队有关规定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第三方代理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