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直属机关工委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
③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④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6、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二)专业及学历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四、福利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1]93号)规定执行。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和岗位工资补贴待遇。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补贴,按上年度全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给予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岗位工资补贴由财政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两部分组成。
五、招聘程序:有意向者请直接到河池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报名者请提供一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材料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决定聘用的,按公益性岗位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下午18时止。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直属机关工委咨询。
联系电话:0778—228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