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救助管理工作,充实救助管理人才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救助事业;
3、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二)岗位条件
岗 位 | 拟招人数 | 招聘对象和条件 | 备 注 |
宣传劝导科 职位1 | 2人 | 男性,3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有C1及以上驾驶证。 | 负责街面巡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等。 |
宣传劝导科 职位2 | 1人 | 女性,3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负责街面巡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等 |
二、工资及待遇支付方式,按照南宁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号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救助站办公室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报名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为市救助管理站。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南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聘用,聘期一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61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