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林业育林金征管队伍的力量,确保我市林业征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林业育林金助征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8:00-12,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⑤有过林业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相应工作证明(证明须经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盖公章);
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有过林业工作经历、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专业(法律、林学专业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人社局、林业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
在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面试同分,有过林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考核。考核由市林业局负责,考核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林业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的人员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和市林业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市林业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核批数(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六、组织领导
强化纪律监督。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6223366(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