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完成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工作,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秋云纪检组长 黄凯峰副主任
成 员:全树兴、杨明志、覃宇福、吴东生、叶伟东、郑小杏、李昌桂。
招聘编外人员的具体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教科负责。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6名,其中计算机类2名,金融、会计类2名,法律类2名。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3、户籍不限,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贵港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市工信委13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4563408,联系人:梁雁。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名证明。
5、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直接进入笔、面试。
五、笔、面试
1、笔、面试的组织由市工信委领导组成的考官组负责。笔、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考核小组主要对应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曾经从事金融会计工作一年以上优先聘用),按笔、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及岗位设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墙公布。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一年一签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扣除五险后)分别为第一年(含试用期)1500元/月;第二年1800元/月;第三年2100元/月。
八、经费来源
聘用人员工资拟在市财政划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或自治区下拨专项经费中列支。
全部招聘工作拟于10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