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是广西唯一的集职业病防治、中毒急救及核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救治的专业机构;是广西各级医院中毒急救和核辐射及恐怖伤害事故医学救治的技术指导中心。主要开展职业病、化学中毒、核辐射的预防控制、应急救援、诊治康复、科研、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各科常见病诊治;职业健康监护;事故及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检验及危害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健康促进、健康保护等业务。
为更好地促进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编制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职业病防治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
(三)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初级师以上),业务素质高,具有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无差错和其他不良纪录;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及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以2015年12月31日为计算时限);
(五)其他条件:
1、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人员表格中的要求(工作年限以2015年7月31日为计算时限)。
2、凡在原单位已入编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 岗位 | 人数 |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 考试 方式 |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职称 | 其它要求 | |||
专业技术岗位1 (全额 编制) | 5 | 本科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 | 中级以上职称 | - | 面试+考核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 | 医师以上职称 | - | |||
专业技术岗位2 (全额 编制) | 4 | 本科以上 学历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 | 初级师以上 职称 | 在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 笔试+面试+考核 |
专业技术岗位3 (差额 编制) | 5 | 本科以上 学历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 | 初级师以上 职称 | 在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 笔试+面试+考核 |
专业技术岗位4 (全额 编制) | 1 | 本科以上学历 | 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类、会计类 | 技师、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 在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 笔试+面试+考核 |
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时间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南宁市外人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陆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或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下载报名表,填报后连同各类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彩色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xnn1616@163.com,原件将在考试前审核;南宁市内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报名表填报后连同各类证书(含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提交我院人事科。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日接收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771-5307895
(三)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并在本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外地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及时通知本人)。
(四)笔试。按岗位1:3以上比例进行笔试,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需以实际报考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的基础理论,包括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4、符合专业技术岗位1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岗位1:3比例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核。
1、考核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1根据面试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考核,其余岗位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考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结合考核情况,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本单位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考核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我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试用或解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316844。
六、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毒急救大楼11楼会议室(南宁市柳沙路2号)。
(三)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应试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