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2015我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户籍不限,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应聘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三)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同时提交《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有意者可以将以上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发电子邮件报名,邮寄至柳州市鱼峰路68号鱼峰商业城五楼,电话:0772-2800049;邮编:545005。电子邮箱:1245287146@qq.com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届时会提前5天通知应聘者。
(二)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参加面试者持身份证和经资格审查的《报名表》进行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开考人数比例不足1:3,则合格线为70分。
(四)面试结束后,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时间计划于10月下旬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办理进编审批和聘用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