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35周岁以下;
6.经人社部门认定属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二)专业及学历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四、福利待遇:按北海市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再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
五、招聘程序:有意向者请直接到北海市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901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提供一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材料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决定聘用的,按公益性岗位规定(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但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日期起至2015年8月21日止。
七、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北海市司法局咨询。
联系电话:0779-3156545。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