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桂平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桂平市城区内。主要承担开展执法监察巡查,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法律制裁。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女青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月工资1500元,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4、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报名,2015年8月30日下午结束。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杏花街16号(桂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人事股),联系人:陈 伟,电话:0775-6768955、6768956。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个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如实填写《桂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方式
(一)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或以电话、书面形式反馈给其本人);
(二)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应聘者的处事应变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表现。
四、招聘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0775-6768960( 黎文雄先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并在桂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