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公告
2015-08-08 10:51:36   来源:南宁市人才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南宁市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五象新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公开遴选机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南宁市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五象新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务员科员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3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含驻邕中直、区直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驻邕中直、区直单位),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报考者所在单位职位性质应与招录职位属同类性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年限(含试用期),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5年7月31日。


  4、2013年以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公务员。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在广西人才网、南宁人才网上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9月 5日(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为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320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资料(如确有困难的,可在确定考察人选后提供)。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2015年9月上旬)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的比例组织考试。


  2.面试 (2015年9月中旬)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组织考察 (2015年9月下旬)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若发现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办理调动和任职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2015年9月下旬)


  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照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2015年10月中旬)


  根据考察情况,经五象新区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将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 0771—4795101


  监督电话:     0771—4952302


  附件:1. 2015年五象新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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