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15-08-06 19:13:55   来源:柳州市人才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柳州市消防工作需要,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

根据柳州市消防工作需要,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0名,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文员25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辅助性工作和消防协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思想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身体健康,18—30周岁,高中或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消防及部队退役人员、有体育专长等优先考虑。


  (五)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18—3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写作、摄影、主持、歌唱、舞蹈等文艺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第一批:20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


  第二批:201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第三批: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


  (二)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一楼大堂值班处


  (三)报名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北站路1号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将个人简历(附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明、报刊作品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交至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楼1楼大堂值班处。联系电话:0772-2857220 ,0772-2865625。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


  报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


  男: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15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面试:笔试、体能考试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五)政审及体格检查


  经笔试、体能考试及面试合格者,进入政审及体检环节,确定选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政审通过后,支队统一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武警消防现役士兵条件。


  (六)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正式合同。


  (二)待遇:


  1、录用后单位将办理“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2、工资标准: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的消防人员基本工资为1600元,绩效奖励每月600元,等级工资:100元/月(按照工作年限每年进行考核评定);交通补助费: 100元/月;高温费:6月至10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人200元;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起工作满1年,次年起享受工龄工资,并以每年50元递增;工资平均2500元/月。


  从事档案管理、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辅助工作的消防文员基本工资为1100元;绩效奖励每月500元;等级工资:100元/月(按照工作年限每年进行考核评定),交通补助费:100元/月;高温费:6月至10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人100元;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起工作满1年,次年起享受工龄工资,并以每年50元递增;工资平均1900元/月。


  3、食宿:试用期间,专职消防员包食宿(轮休期间除外);专职消防文员不安排住宿,可统一在支队机关或大队食堂就餐;


  4、工作时间:专职消防员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备勤值班,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担负执勤战备任务,每月轮休8天;专职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


  5、服装:上岗后支队给专职消防员及文员统一发放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上岗后必须按部队要求统一着装。


  6、合同签订: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意见,本人不愿意及用人部门提出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各项条件符合且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员,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 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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