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田林县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饭堂的各项保障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6名。(其中厨师1名,厨房工作人员2名,会议保洁员2名,县政府大院内外勤保洁员1名),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飞龙 县委副书记
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汤自忠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姗妮 县委办副主任
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蒙秀梅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梁太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丽丽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工作的实施,由覃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食堂工作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纪律散漫、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政治思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招聘的职位、范围、对象及条件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田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19日,在田林电视台、田林政府网以及公共场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