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林改、水利、扶贫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林改工作人员5名,水利普查技术人员1名,扶贫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文字编辑、电子表格等办公应用软件;
(四)水利普查技术人员:水利或工程类专业毕业;
(五)林改工作人员:专业不限,林业相关专业的优先录用;
(六)扶贫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能熟练驾驶汽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林改、水利、扶贫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年限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实行一年一聘的聘期,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仙葫大道1号3楼青秀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566201。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qxq.nanni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考试内容: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面试考察应试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及工作协调能力等。
(三)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录用,录满即止。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工资: 2350元. 其中:
(一) 1.基本工资1645元.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705元.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险(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