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学院具有58年的办学历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化工技术类、食品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等17个专业类别的73个高职专业。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科研能力。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教师类别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食品生物技术专任教师 | 高层次人才 | 1 | 果树学 | 博士研究生 |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学院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挂网即日起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2月26日下午17点30分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宁市秀灵路37号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号办公楼组织人事处。
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原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4.已婚应聘人员需提供地市及以上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计划生育状况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体检、聘用
1.考核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获博士学位人员属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范围,经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直接考核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此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参与。
直接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排序,组织应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四、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宜
(一) 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广西区工信委网址:http://www.gxgxw.gov.cn/
学院校园网址:http://192.168.2.4:8085/
(二)联系电话: 0771-3829771
(三)乘车路线:14、31、71、72、84、85路公交车均可达。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