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西航空运动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飞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飞行员1人。
(一)应聘飞行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海燕650C机型飞行经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考试费用
(1)报考者应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505、506号办公室,联系电话:4827629、4802599。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录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把审查结果通报应聘者,合格者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需报自治区体育局同意,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笔试、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飞行专业知识等。
2.面试:面试实施机关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方式: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考核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招聘岗位人员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各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文件执行。
2013年12月4日